在加拿大,下议院正在辩论新民主党 (NDP) 议员提出的一项私人议员法案,该法案将投票年龄降至 16 岁。 事实上,目前众议院有两项这样的法案,参议院有一项。 过去自由党和新民主党都提出过类似的法案。 总而言之,这些账单数量将近十几个。 该法案应该成为法律。 时间已经过去了。

12 月,在对联邦投票年龄提出法律挑战之际,亚伦·惠里 (Aaron Wherry) 为加拿大广播公司 (Canad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将投票年龄降低至 16 岁进行了辩护。 他提出了惯常的、疲惫的反驳,并提供了一系列做出改变的理由。 研究表明,16 岁儿童的认知能力可以胜任民主参与的任务。 此外,研究表明,16 岁人群的公民知识与 18 岁人群的公民知识相当——即上游的特权年龄组。

正如 Wherry 和其他人所指出的,年轻人对国家的未来最为有利,尤其是考虑到气候变化的生存威胁。 目前的十八岁是任意的; 你十六岁就可以做很多事情了,包括离开家、开车、找工作和辍学。 十几个国家已经允许人们在 16 岁时投票,而且他们还没有陷入让人想起 Hieronymus Bosch 三联画中更令人毛骨悚然的片段的画面。

为 16 岁投票辩护在主流媒体内外都很常见,在 声音, 政策说明, 这 对话, 这 多伦多之星,以及其他地方。 学术研究支持这一立场。 例如,2012 年的一篇学术论文 选举研究 发现

虽然 18 岁以下青年的投票率相对较低,但他们未能投票不能用较低的参与能力或积极性来解释。 此外,这些公民的选择质量与年长选民相似,因此他们的投票方式确实能够使他们的利益得到同样好的代表。

其他研究也显示了类似的发现,尽管在 政治学 认为年轻人还不够成熟,不能被信任投票。 这篇论文没有说服力——它是短视和傲慢的。 它对“公正和有效”的最低投票年龄的标准是基于设定的能力标准,这些标准会引发令人不安的影响——例如投票的年龄上限。

因为反对降低投票年龄的证据很弱,反对降低投票年龄的基于证据的论据也很弱。 反对降低投票年龄的政治反对更有趣,尽管赤裸裸的愤世嫉俗。 这种反对似乎采取了三种形式:路径依赖(“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 18 岁以上”)、优先级(“也许这是个好主意,但我们有更大的事情要处理”)和 赤裸裸的党派抱怨 (“年轻选民会投票给左翼政党,这是不公平的”)。 这些理由中的每一个都是反民主的。 投票当然是基本的民主权利。 尽管可以对选举制度提出批评,但它仍然塑造了国家的政治、政策和优先事项,从而影响了我们个人和集体的生活。

“这就是我们的做法”绝不是对任何事情的可接受的辩护。 事实上,这根本不是一个可以接受的论点。 这是被称为“诉诸传统”的逻辑谬误,它的基本主张是任何被争论的东西都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它总是可以接受的。 这种论点经常被那些对现有状况非常满意的人所使用。

有些人对现状很满意——他们没有动力去改变它。 事实上,现状的受益者将采取行动确保其得到保护。 如果将青年投票理解为以特定方式影响政策和选举结果,那么阻止其实施就会产生事实上的选区划分效应。 我们已经看到了选民压制的影响。 这不漂亮。

优先事项揭示了价值。 由于其他紧迫的问题而不再优先考虑降低投票年龄,这暴露了对现状的安慰。 那些确实担心优先考虑较低的投票年龄会扰乱当时的政治,亲爱的我,甚至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政策优先事项和结果。

游击队 抱怨 较低的投票年龄有利于左派——基于年轻公民更有可能支持左倾政党的假设——完成并支撑了整个愤世嫉俗、自私自利的三重奏。 增加一个更年轻的选民群体会增加左翼选举收益的想法是否属实,这无关紧要。 围绕谁应该被允许投票以及何时应该被允许投票的决定与预期的党派优势或劣势无关。 权利是存在的,必须独立于党派的自身利益而得到承认和支持。

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里,一个人需要一个理由 不是 做某事。 个人没有责任说明为什么应该允许一个人行使一项权利、履行一项义务或追求某种利益。 相反,国家有责任说明为什么应该阻止这样做。 在 16 岁投票的情况下,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支持一项看似武断、愤世嫉俗且与证据相悖的禁令——或者至少缺乏足够有力的证据来支持剥夺年轻人获得基本权利的权利。 此外,虽然允许更小投票年龄的理由是令人信服的,但它们是附带的,当谈到允许在 16 岁投票时,人们需要的唯一理由是没有充分的理由反对它。

加拿大议会应该将投票年龄降低到 16 岁并结束。 各省市应当效仿。 为了满足一项应该扩展到尽可能多的人的基本民主权利,需要终止几十年前的讨论。



Source: jacobinmag.com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