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拉·温瑞布

在此期间,法院在监管劳工活动方面发挥了一些作用。 最重要的,也是劳工运动最厌恶的,是他们在发布所谓的劳工禁令方面的作用。 劳工禁令是根据多种理论禁止劳工活动。 其中一些与普通法、财产权有关。 他们中的一些人不得不越来越多地与罢工活动干扰雇主或非工会工人权利的观念有关。 有时他们通过反托拉斯法运作,尽管对劳工有例外规定,但它一直被用来追踪工人的协同活动。

但关键是,当工会开展协调一致的活动时,法院通常会阻碍并阻止他们这样做。 我已经谈到了一些关于言论自由的斗争,言论自由的斗争抓住了工人对他们的言论权利被践踏的看法的一部分。 这些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通常是禁止公开演讲或传单。 但另一部分——这对劳动力来说非常重要——今天不太为人所知,但在当时确实很重要。 这就是针对罢工、纠察队和抵制的一类限制措施。 有时这采取了反纠察法的形式。 更常见的形式是法院发布的劳动禁令。

要了解法院在这里做了什么,我们可能需要暂停一些术语。 在这个时期罢工意味着什么? 罢工从根本上说是系统性的临时辞职,目的是诱使雇主同意罢工者的一些要求,同时努力防止其他人代替辞职者。

罢工有时是自发的团结表达。 但更多情况下,它们是施加经济压力的协调努力,这就是使它们有效的原因。 因此,未能满足工会要求的雇主可能会面临货物损坏、因错过交付而造成合同损失以及声誉受损的风险。 如果工人设法阻止替代工人接受他们的工作,情况尤其如此。 到 19 世纪后期,进行所谓的简单罢工的权利实际上已经很成熟了。 工人可以为了提高工资或改善自己工作场所的工作条件而集体辞职。 也许他们甚至可以张贴几个纠察队员,他们会和平地通知顾客发生了劳资纠纷。

但工人们想要的不仅仅是进行简单罢工的权利,因为现实情况是,简单的罢工很少能取得任何成果。 雇主将通过雇用破坏罢工者或引入间谍和私人保安来首先阻止工会活动来回应工人的要求。 我应该说,一些雇主还要求工人签署所谓的“黄狗合同”,即不加入工会的协议。 因此,工会组织者试图招募已签订黄狗合同的工人,应承担侵权干涉合同损害赔偿责任。

工会做了什么回应? 他们转向更具侵略性的战术。 他们驻扎大规模纠察队以阻止罢工破坏者,有时还关闭进入雇主财产的通道。 他们试图关闭商店——换句话说,他们试图获得雇主的同意,即雇主只雇用工会成员。 他们还进行了二次罢工和二次抵制。 这些劳工行动对第三方施加压力,要求其停止与主要目标的业务关系。 因此,即使是与工会有友好关系的二级雇主,如果继续与主要雇主开展业务,实际上也会受到制裁。

我想提一下这方面的另一个方面,这一点很重要。 我认为其他劳工历史有时会掩盖这一点,但这些策略可能很难达到目标。 有时,小镇的小雇主无法支付工会工资标准的工资。 因此,与大型工会制造商竞争的唯一方法可能就是以更低的价格出售他们的帽子,利用一个著名的案例。 因此,那家商店的工人可能完全愿意接受较低的工资,因为另一种选择是,比如说,离开他们的家乡,或者根本没有工作。

但代表大工厂工人的工会知道,允许小商店继续经营,继续低价销售他们,会破坏他们自己提高工资的长期努力。 他们可能会纠察出售不工会帽子的零售店,向他们施压,以关闭该不工会生产商。 或者以未能履行抵制行动的工会成员为例。 那名工人冒着被工会开除的风险,在组织良好的行业中,这可能意味着不仅要冒着他们当前工作的风险,还要冒着未来就业的风险。 有时这甚至会影响到受到工会纪律约束的罢工破坏者的家庭成员。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认为了解这种劳工活动的后果是非常重要的。 通常,我们把它说得好像工会只是在庆祝团结,但实际上他们是在施加经济压力。 这就是重点。 这就是它起作用的原因。 当它起作用时,它真的很强大。 但法院并不倾向于将其视为言论,也根本不倾向于让它继续进行。

所以我们必须记住,这些是 20 世纪初工人正在使用的劳动策略,他们试图获得保护,法院正在禁止这些策略。 换句话说,法院让工会服从命令,说, 你不能这样做. 这就是早期的 ACLU 作为第一修正案活动试图保护的内容。

鉴于劳工禁令,法院对罢工者以及从事演讲和小册子制作的组织者定罪的热切态度,以及法院使用特定推理方式(通常称为法律形式主义或古典法律思想)来使保护的努力无效的事实那次活动——考虑到这一切,在那个时期,有一种感觉,法院正在进行一场“正面我赢,反面,你输”的大型游戏。 有一种感觉,基本上任何时候你诉诸法庭,它都会站在雇主一边。

对于为什么会这样,存在意见分歧。 有些人认为这是因为贪污贿赂。 也许法官是在雇主的口袋里。 其他人对法律推理被注入与群体权利和集体权力对立的概念的方式进行了更复杂的批评。 一些人认为这与法官的社交圈或他们的法学院教育有关。

但出于所有这些原因,人们的反应是整个宪法体系都对工人不利。 法院一次又一次地削弱了劳工最显着的收益。 劳工活动人士认为,解决方案是剥夺法院的权威,而不是扩大它。



Source: jacob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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