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绿党、面向未来的公司和多年来致力于此分类的公民社会力量来说,引入分类法是一个巨大的成功。 但分类法的可信度对其成功至关重要。 化石气体和核能既不是生态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也不是气候友好型能源。

距离 2022 年新的一年只有很短的时间——在议会的寒假期间,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项提案,该提案敲响了所有警钟,并为欧盟的气候保护设定了一个致命的信号,与绿色协议相矛盾.

欧盟委员会提议将核电和化石天然气发电宣布为欧盟分类法下的可持续经济活动,这被认为是确定哪些经济活动是可持续的,哪些不是可持续的经济活动的黄金标准。 这个黄金标准应该激励投资者将公共资本,尤其是私人资本重新引导到可持续项目。

如果目前的提议被采纳,大型机构投资者以及将资金投入所谓“分类协调”产品(例如投资基金)的小型私人投资者可能会像核电一样促进和支持风电。

这也意味着补贴和赠款,即纳税人的钱,可以用来维持甚至扩大那些本质上不可持续的经济活动。

分类法的主要目的在公开辩论中经常与一些成员国在短期和中期依靠核能和天然气能力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情况相混淆。

事实上,天然气发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煤炭,而且

通过核裂变发电的碳足迹相对较低,不会自动使这些活动具有可持续性。 此外,甲烷在提取和运输过程中经常逸出,这种气候气体不如二氧化碳耐用,但影响更大。

提醒一下:分类法的最初想法是,为了被认为是可持续的,经济活动必须为六项环境目标之一做出贡献: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和海洋资源,向循环经济转型,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 然而,各自的经济活动不仅必须为一个目标做出贡献,而且除此之外,不得损害其他 5 个目标中的任何一个。 这被称为“不造成重大伤害”原则 (DNSH)。

这方面最突出的负面例子是核电。 虽然从该来源发电可能确实产生了很少的碳排放,但同时它也产生了污染最严重的物质之一,即放射性废物,从而损害了第五个环境目标“污染预防”。 将核能贴上可持续标签是错误的,因为它的高风险技术会对环境产生长期影响。 高放射性核废料将污染几个世纪。

现在提出的要求每个新的核电项目都需要有一个关于如何在 2050 年之前处理高放废物的“计划”,这只是表明这个问题没有好的长期解决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 2025 年之前授权的现有核电厂项目,这一非常弱的要求甚至被软化了。因此,很明显,将核电纳入其中违反了欧盟分类法规的核心原则。

此外,我们还有天然气的案例。 在委员会目前的提案中,每兆瓦时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 270 克的新型化石燃气装置可以被标记为可持续的。 虽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明显低于煤炭,但它们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仍是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或水电)的 10 倍。 对此类基础设施的大量投资可能会导致锁定效应,并被视为与欧盟气候中和目标直接背道而驰。

27 个成员国现在必须在 1 月 12 日之前对委员会的提案提供反馈。 为了反对相应的提议,它需要在理事会中获得“合格多数”。

到目前为止,成员国的反应截然不同。 德国新政府的部分成员批评了欧盟委员会的计划。 奥地利甚至宣布起诉欧盟委员会,可能会提到 DNSH 原则和分类法的三个类别,而法国、波兰和罗马尼亚等其他国家则推动将核能标记为分类法中的绿色投资。

在这种情况下,欧洲议会可能是反对当前委员会提案的最大希望。 欧盟不应计划推广更多过时的能源,而应全力加速可再生能源、储能和能源效率解决方案的扩张,以实施绿色协议。

欧盟不应为公共和私人对非可持续能源的投资让路,而应努力开发创新和绿色技术,最迟在 2050 年实现气候中和和脱碳的欧洲经济。

我们在这里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真正的欧盟可持续投资黄金标准不仅对于实现我们自己的气候目标很重要,而且对于在全球舞台上树立榜样也很重要。

如果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全球资本的很大一部分投资于真正可持续的经济活动,那么至少实现巴黎气候目标的机会将大大提高。 我们不应该浪费这个机会。

欧盟有独特的机会带头保护气候和环境。 我们必须找到一种折衷方案,既尊重成员国对其能源结构的主权,又不损害分类法的可信度。

Source: www.neweurope.eu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