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
“一个管理良好的民兵,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
——1791 年 12 月 15 日通过
以下是对第二修正案的一些修正:
1. 年龄不超过 70 岁(从 16 岁开始)的所有枪支拥有者每年应在其州民兵组织中服役至少 4 周。 作为公民,他们应自费服务。
2. 未向州民兵报告或未履行年度服役资格,包括体能测试,将导致没收其拥有的所有武器。
3. 这种动员起来的民兵的一项职责是帮助保护美国所有的公立和私立学校和大学。
4. 在美国购买子弹的任何人都必须从国有商店购买并接受背景调查。 联邦政府应确定谁有资格购买子弹。
5.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在美国制造或进口的子弹都应带有其制造者和获得者的区块链识别标记,并且这些人应对此类子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6. 美国的每件武器都应由枪主支付的责任保险单承保。 如果武器造成非法死亡或伤害,受害人有权获得法院裁定的赔偿。
7. 国会应建立国家枪支保险公司,以规范哪些公司有权发行上述保险。
8. 202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只能在美国销售所谓的智能枪,这些枪只有在枪支通过其技术验证枪支的合法拥有者是开枪者时才能开火。 所有枪支射击的电子跟踪应在云中可用。
9. 枪支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 如果所有者不再希望拥有他或她的武器,则应销毁该枪。
10. 如果所有枪支制造商和进口商的其中一种武器被用于犯罪,则应将其视为法律附件。
11. 在公立或私立机构谋杀学童应视为联邦犯罪,类似于绑架。 如果发生校园枪击事件,犯罪过失应延伸至使枪手获得凶器或实施犯罪的任何个人或公司。
12. 所有 12 岁以上的美国人都必须每五年完成一次枪支安全课程,并持有证明他们没有落后的证据。 应要求所有枪支拥有者每两年参加一次此类课程。
Source: https://www.counterpunch.org/2022/06/03/a-few-amendments-to-the-second/